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所有人都对他的回归表示祝贺,除了莫娜和迪卢克。
前者数落他受虐狂喜欢工作,后者则因为前几天凯亚开诚布公的一段话而一直眉头紧锁。他想了很久,最后还是下定决心开口,邀请洛伦佐跟他一起住到晨曦酒庄。
“啊……”洛伦佐愣住了,“这是不是有些太快了?”他体贴迪卢克在感情上的青涩,自以为已经够主动了,没想到对方还……尤觉不足?
迪卢克不能说自己没这方面的想法,强烈的道德感冲击中,他往下瞥了眼,再开口时的语气就不免放弱:“【博士】蠢蠢欲动,我、把你放在身边,我才能放心。”说罢,衣领掩藏下的喉咙颤巍巍咽了两下,门外的淡红色晨光映在他面颊上。
“好啊。”洛伦佐利落答应了,下一句就又说:“就当我是去酒庄帮忙的吧。”
迪卢克微怔,还是点头同意了。
【作者有话说】
改了一点,事件应该发生在羽球节才对,我把前文的佳酿节改成羽球节了。
这一篇已经快完了,好像要比前面几篇快一点。
是时候考虑完结了[抱抱],我这一本写得太长了,而且中间因为各种事断了一段时间,给我状态都搞没了……下一本预备先存存稿了。
和首富恋爱啦32
洛伦佐既然说要去帮忙, 当天就拎着皮箱随迪卢克出发前往晨曦酒庄。
枫丹不流行饲养马匹,驼物代步都由律偿混能供能的机器代替,但蒙德草原广阔,地势平坦, 科技水平低于枫丹, 所以无论是执政的西风骑士团还是普通百姓家里都有养马。洛伦佐马术不精, 身体又刚好,最后还是让迪卢克带着他赶路。
蒙德城外的风总是徐徐,阳光明媚,云层低垂, 几乎要挨到草叶。洛伦佐和迪卢克挨着肩膀走在晨曦酒庄特意开垦的小路上, 不谋而合地选择沿边慢行, 迪卢克牵着马走在外侧, 两个不大不小的皮箱固定在马身上。
那是一匹浑身暗红色的年轻雄马,鬃毛漆黑柔顺, 途中总溜哒哒到大路旁边吃草,迪卢克并未催马前进,随手松开缰绳。它吃完就拿嘴唇去抿洛伦佐或者迪卢克的头发,又立刻小蹬踢跳开, 洛伦佐觉得它活泼可爱,目光不自觉追逐, 问道:“它叫什么名字?”
迪卢克说:“还没有名字。”这匹小马血脉不算高贵,刚成年没多久, 训练不精,是他提前向城边农户买来载洛伦佐一个人的。
“我妈妈之前养过一匹纯白色的小矮马, 爸爸用百合花给她命名, 叫莉莉。”洛伦佐触景生情, 回忆道:“妈妈特意在庄园后面种了十二亩草地,每天都会去陪伴她。她们是好朋友,所以莉莉允许我坐到背上,那时候我还没她的肚子高,每次都是莉莉弓着脖子我才能上去……我就是这样学会骑马的。”
迪卢克安静倾听,目光专注地看着洛伦佐的侧脸。
“你呢?你马术这么好,是因为蒙德的孩子从小就要学习骑马吗?”注意到他的视线,洛伦佐双目含笑地望过来,他现在很少用发油去护理头发,金发柔顺,带着自然蜷曲的弧度,低低扎成小辫垂在脑后,此刻微风吹拂,额前沾上几缕发丝,衬得温和疏朗,有宝石一般的华彩。
迪卢克有如受了会心一击,仓促地扭过头,回答道:“嗯,幼时父亲教过我们,后来……骑士团重视骑兵,也会时常组织训练。”他没有隐瞒,但因为不常对人倾诉,开口生涩:“我的第一匹马是父亲送的,我给它起名叫瑞德。它现在还在马厩里,按年龄已经算是一匹老马了……它脾气不好,我和凯亚都被它踹过。”
幸好陪伴洛伦佐的是一匹漂亮温顺的小母马,迪卢克回忆着十二岁被瑞德踹到肚子的那一下,他差点当场吐了出来,而凯亚大惊失色来扶他的时候,被杀红了眼的瑞德毫不留情附赠了一脚,兄弟二人就此双双倒地。
当时的他心事很少,心气却很高,不服气凯亚那匹马更早听话。自那之后,他憋着一口气,硬生生在马厩里和瑞德互相熬了三天三夜,以烈马犟气略逊一筹,最终才算磨合成功。
迪卢克怎么也没想到这件糗事还能被他亲自重见天日,但听见耳边洛伦佐愉快的笑声,“哈哈,好厉害的小马!”
心动赧颜之余,他极目眺望前方,微凉的风扑面呼呼吹着,只觉说不出的心旷神怡,唇角弧度若隐若现。
这是洛伦佐第二次来晨曦酒庄,之前是来上班做工,那时候的心情是忐忑的,他没有任何工作经验,害怕自己被“退货”,说不准还要连累介绍他来的史蒂夫;而现在,准确来说,他是来“做客”的,但心情甚至更加忐忑了,不同的身份使得他看这座昂贵庄园的视角都变得不一样起来。
“洛伦佐?”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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